據應急管理部消息,2025年8月22日3時01分許,由中鐵大橋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西寧至成都鐵路(以下簡稱“西成鐵路”)尖扎黃河特大橋施工項目發(fā)生一起重大垮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失聯,直接經濟損失約4886萬元。日前,青海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西成鐵路尖扎黃河特大橋施工項目“8·22”重大垮塌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施工單位在臨時扣塔建設過程中,違規(guī)購買使用劣質螺栓,頂部分配梁制作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驗收流于形式,分配梁拼接部位在張拉后斷裂,斜拉扣掛系統失效,導致部分橋梁結構垮塌,建設、設計、監(jiān)理、監(jiān)控等單位未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相關監(jiān)管部門履職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涉事橋梁臨時扣塔中斜拉扣掛系統的分配梁由兩個節(jié)段用螺栓連接而成,其拼接處使用了劣質螺栓,螺栓承載能力與國標相比總體下降約41%,大幅降低了分配梁拼接處的承載能力;
分配梁制作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未按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開螺栓孔,現場安裝時因無法對齊而隨意擴孔,改變了拼接處螺栓群的工作機理,降低了螺栓群承載能力;
主橋合龍前對西寧岸扣塔4號扣索實施第二階段張拉后,分配梁承受了施工全過程的最大荷載,超過了分配梁拼接處劣質螺栓的承載極限,劣質螺栓發(fā)生剪切破壞,進而使分配梁從拼接處斷裂,導致斜拉扣掛系統整體失效,主跨鋼桁拱結構和橋面結構突然失去扣索拉力而迅速垮塌。
調查發(fā)現相關參建企業(yè)在螺栓質量管理上存在嚴重漏洞;分配梁制作違法分包、包而不管;扣塔設計施工驗收流于形式;管業(yè)務但不管安全的問題十分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質效不高等問題,同時也暴露出相關部門存在行業(yè)管理和監(jiān)管執(zhí)法不到位的問題。
調查認定,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分公司、中鐵二院(成都)咨詢監(jiān)理有限責任公司、彭澤縣麒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鑫方盛數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建議分別由青海省應急管理部門、蘭州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同時,責令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向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蘭州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向國家鐵路局作出書面檢查。
調查組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11名人員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另外,公安機關在偵辦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案件過程中,發(fā)現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qū)沙河市三旺機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公司實際控制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調查組按規(guī)定將事故調查過程中發(fā)現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青海省紀委監(jiān)委審核。青海省紀委監(jiān)委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組,對負有責任的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鐵二院(成都)咨詢監(jiān)理有限責任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分公司、蘭州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等單位的42名有關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理。


















